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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工业碳达峰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1-09-02 信息来源:中国建材报 点击次数: 字号:A+A- 打印:

为规范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目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深圳市近日发布《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明确,深圳市对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事后直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此次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包括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内容;扶持方式均为事后资助,包括直接资助、奖励两种形式。

另外,工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方向包括了智慧(综合)、智能、数字化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项目,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等,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

关于申报条件方面,《规程》强调,申报单位需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同等条件下,对于获得国家各项落实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目标工作试点示范荣誉(本规程第十条所列)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

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工作试点示范包括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智能光伏示范、规范公告示范、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等13个。

其中,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扶持方向为支持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称号;申报条件为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深圳市)称号;扶持标准为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扶持方向为支持获得国家、省、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称号;申报条件为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称号;扶持标准为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绿色工厂扶持方向为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申报条件为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扶持标准为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绿色产品扶持方向为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产品称号;申报条件为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产品称号;扶持标准为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单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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